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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5月19日,廣西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通報,該局近日通過多警種合成作戰(zhàn),成功搗毀了一個為網(wǎng)絡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團伙洗錢的“跑分”窩點,刑事拘留10人,查獲電腦、手機、銀行卡等作案工具一批,涉案金額超過8000萬元。
【同期】廣西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 程諾
“跑分”其實就是利用這個銀行賬戶,或者是一些第三方支付賬戶,來為一些不法之徒,轉移、或者支付這個違法犯罪的資金。
【解說】廣西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程諾稱,還有一些“跑分”平臺的“碼商”通過販賣、借用他人的“支付寶”、“微信”二維碼進行收款,為境外賭場等非法平臺收付、匯集資金,以達到分散轉移的目的,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跑分”不僅影響個人征信、泄露個人隱私信息,還會成為賭博、欺詐、色情等違法犯罪的“幫兇”。
【解說】2021年4月20日,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經偵大隊在梳理一起上級轉辦的案件線索時發(fā)現(xiàn),當?shù)匦銕蟮滥承^(qū)一出租屋內有人員涉嫌長期利用網(wǎng)絡支付平臺為他人進行非法支付結算,涉及資金可能與網(wǎng)絡賭博、電信詐騙等有關。
【同期】廣西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 程諾
我們是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摸排,然后就確認了這個小區(qū)內確實有這么一伙人,他們平日里聯(lián)系十分密切,但是又各自租住在這個不同的樓棟,然后他們日常是足不出戶的,然后一天三餐都是通過訂外賣,我們就認為十分的可疑,然后在4月30日左右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打算對這個團伙進行收網(wǎng),但是他們突然的就搬離了這個小區(qū),我們就繼續(xù)暗中的去跟蹤、去偵查。
【解說】5月14日,警方出動4個抓捕組同時開展收網(wǎng),在當?shù)卣衽d路某小區(qū)出租房內當場抓獲正在進行“跑分”洗錢的犯罪嫌疑人7人,在康明路、明秀路和創(chuàng)業(yè)路某小區(qū)相繼抓獲該團伙的“老板”黃某恩、梁某昌等人。行動中,警方共查獲嫌疑人用于“跑分”洗錢的作案電腦6臺、手機39臺、銀行卡94張。
【解說】經審訊,嫌疑人黃某恩(男,26歲,廣西崇左市人)、梁某昌(男,30歲,廣西梧州市人)供認,兩人以圖財為目的,聯(lián)絡到網(wǎng)上某涉嫌網(wǎng)絡賭博的“跑分”平臺,按每走一筆賬戶流水獲利千分之七的比例獲取“訂單”。為了提高效率,兩人還對外招聘多名“工作人員”,經過“培訓”后,讓其利用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及第三方支付賬戶從事“跑分”洗錢活動。
【同期】廣西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 程諾
他們是通過與網(wǎng)上的“跑分”平臺所勾結,然后這個“跑分”平臺向他們派發(fā)這個訂單,所謂訂單其實就是這些涉及網(wǎng)絡賭博或是電信詐騙這種違法犯罪的資金。然后他們就利用自己控制的這些銀行賬戶,將這些資金進行一個轉移。
【解說】據(jù)了解,該團伙招聘的多是年輕人,沒有固定職業(yè),因工作輕松來錢快,許多年輕人在明知這是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參與其中。
【同期】廣西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 程諾
通過我們現(xiàn)場的查處以及審訊的情況來看,他們是從2020年10月份開始,就是由黃某恩和梁某昌為首的,然后他們組建了團隊,通過招聘一些剛畢業(yè)的大學生,這些年輕的,沒有法律意識的。法律意識淡薄的這些人群,然后進行這個“跑分”。
【解說】目前,該伙人員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同期】廣西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 程諾
警方也是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妥善的使用和保管好自己的個人賬戶,不要去聽信互聯(lián)網(wǎng)上面這個兼職“跑分”的這些東西,因為這個所謂的“跑分”其實就是用個人賬戶,去接觸這些不法之徒,幫他們將這些違法犯罪的資金,進行一個轉移及支付,你的個人賬戶一旦與這些資金產生了關聯(lián),那很容易就會被公安機關司法凍結,輕則就會影響個人的征信,或者是辦理賬戶及各方面的使用,嚴重的話又涉及違法犯罪。
陳沿佑 譚國敏 唐舒燕 廣西南寧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