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5月21日消息(記者 張宏波)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對守住耕地的保護紅線具有重要意義。連日來,樂東尖峰鎮(zhèn)、利國鎮(zhèn)等地多部門聯(lián)合依法拆除了一批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5月18日,樂東依法對尖峰鎮(zhèn)抱羅和山道村3宗違法建筑進行拆除,共拆除違法占地面積697.6平方米。當天依法拆除的違法建筑,均為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了“八不準”和《土地管理法》相關規(guī)定。
5月19日至20日,利國鎮(zhèn)依法對茅坡村、紅五村、沖坡村9宗占用耕地建房的違法建筑進行拆除,面積約2362.11平方米。下一步,利國鎮(zhèn)采取高壓態(tài)勢,對違建“零容忍”,嚴厲打擊和制止一切違法建設行為。
此外,樂東黎族自治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通報了一起非法占用耕地建設私人莊園典型案例。
尖峰鎮(zhèn)嶺頭村村民孫某某伙同李某某,于2017年未經國土部門和規(guī)劃部門批準,在未辦理土地審批手續(xù)且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尖峰鎮(zhèn)嶺頭村建設私人莊園,占地面積為11.148畝,其中基本農田10.77畝,建房數(shù)7棟,總建筑面積11544平方米。最終被立案查處,該處私人莊園地上建筑物和設施予以拆除并恢復原種植條件。而孫某某也因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李某某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0000元。
樂東黎族自治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由所在鎮(zhèn)政府會同縣農業(yè)農村和綜合行政執(zhí)法等部門,組織力量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并復墾土地。對于非法占用土地,造成永久基本農田五畝以上,其他耕地十畝以上嚴重毀壞的,將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