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澎湃新聞從多處信源了解到,“弒母者”吳謝宇在二審前提出新增一名辯護人,北京律師徐昕將介入二審辯護。
當天,徐昕也向澎湃新聞證實,此前收到了吳謝宇發(fā)來的書面委托,經(jīng)各方考慮后決定接受了委托,相關委托材料寄送給二審法院后,已經(jīng)接到了法院可以閱卷的通知。
徐昕向澎湃新聞表示,吳謝宇是寫信請求他辯護的。對于接受委托的原因,徐昕說:“我再三考慮后,認為該案不僅涉及生死、精神病司法鑒定等問題,也有助于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會問題,以減少類似悲劇的發(fā)生。”
澎湃新聞從相關人員處了解到,對于一審判決,吳謝宇對事實認定部分并無異議,但覺得量刑太重,希望通過上訴留一條生路,活著贖罪。在看守所中他也沒有閑著,寫了很多自述材料。這些材料也將被當做上訴意見提交給二審法院。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8月26日上午,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chǎn)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后,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于2015年上半年產(chǎn)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并網(wǎng)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xù)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并在尸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后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用于隱匿身份。
法院認為,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jīng)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后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談到對自己犯罪行為的認知,吳謝宇說:“我想去對他們說聲對不起,就是我的親人和朋友,我想去彌補他們。雖然我知道我現(xiàn)在毫無能力,但我至少可以勞動。我是沒有任何時間會浪費的,我每天每時每刻都在學習!
8月30日,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外,剛結束完會見的辯護律師馮敏介紹,吳謝宇在會見時“情緒方面還挺穩(wěn)定的,能夠理智和客觀地看待這個事情”。對于判決結果,吳謝宇將選擇上訴,上訴狀由他自己書寫。(王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