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郭美美獲刑二年六個月
2021年10月18日 17: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上海10月18日電 (記者 李姝徵)上海鐵路運輸法院18日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人民幣,下同);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此前開庭時,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fā),被告人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余盒,收款7萬余元。期間,被告人郭美美還幫助被告人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2796元。

  案發(fā)后,公安機關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西布曲明成分。(完)

編輯:陳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