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3月9日消息(記者 王子遙)9日,海南省發(fā)改委、海南省財政廳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明確重型牽引掛車和輕型牽引掛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海南重型牽引掛車和輕型牽引掛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具體為科目一考試費每人每次70元,科目二考試費每人每次230元,科目三考試費為每人每次200元。該標準自4月1日起執(zhí)行。
《通知》提出,鑒于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將原有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中的“牽引車”改為“重型牽引掛車”,同時增加“輕型牽引掛車”,經(jīng)研究,海南同意“重型牽引掛車”和“輕型牽引掛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參照《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瓊價費管〔2016〕101號)關于“牽引車”駕駛許可考試對應科目收費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即科目一考試費為每人每次70元,科目二考試費為每人每次230元,科目三考試費為每人每次200元。
根據(jù)《通知》,申請人駕考時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當場免費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申請人需重新預約并參加所有項目考試,考試費按申請人報考的考試科目收費標準重新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