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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媒體與谷歌達成協(xié)議 使用新聞作品必須付費
2022年03月14日 08:21 來源:法治日報

  本報見習記者 王衛(wèi) 本報記者 吳瓊

  近年來,全球各國媒體都在與網絡巨頭博弈,要求后者為使用新聞作品付出應有的報酬,法國在這方面走在了前列。據法新社報道,法國媒體與美國谷歌公司經過兩年的纏斗,近日宣布就新聞作品的“鄰接權”簽署協(xié)議。這一協(xié)議將令谷歌為使用法國媒體的新聞作品支付費用,引發(fā)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達成新聞付費協(xié)議

  據了解,歐盟2019年通過的《數字化單一市場版權指令》第11條賦予了新聞出版機構“與著作權相關的鄰接權”。根據“鄰接權”,針對互聯網平臺展示新聞出版內容(包括鏈接、標題和具體內容等),新聞出版機構有權要求互聯網公司支付費用。

  按照這個原則,當媒體的新聞作品內容在谷歌搜索引擎的網頁上出現時,谷歌需要付費。但是,因為包括谷歌在內的網絡巨頭的抵制,歐盟這一指令一直難以實施。2019年7月23日,法國議會還曾投票通過設立鄰接權的法案,成為第一個通過相關法律的歐盟國家。

  3月3日,聚集近300家法國全國性和地方性媒體的新聞聯盟與谷歌公司宣布達成協(xié)議。谷歌和新聞聯盟發(fā)布的公告稱,新達成的協(xié)議是在實施“鄰接權”道路上邁出的歷史性一步,確立了“在透明和平等基礎上”給媒體支付報酬的原則。

  雙方沒有透露大致金額,但某些此前與谷歌單獨簽署協(xié)議的媒體還是透露出一些相關信息。比如法國《世界報》與谷歌達成每年收取谷歌約100萬歐元的協(xié)議,《南方快報》與谷歌和臉書達成協(xié)議,總共可以從后兩個公司獲得每年約200萬歐元報酬。

  谷歌方面表示,與新聞聯盟達成的協(xié)議涉及25%在線媒體、40%網上視聽媒體和40%有資質的專業(yè)記者。

  經過與媒體和相關機構的幾年博弈之后,谷歌現在希望與法國媒體展開眾多合作項目,包括將廣告內容貨幣化、確定訂閱規(guī)則和給編輯部門提供相應的編輯工具等。

  谷歌透露,目前還在與專業(yè)媒體全國聯合會和新聞社聯盟等其他法國新聞組織展開談判,但進展緩慢。接下來,谷歌還希望與法國雜志新聞編輯工會、獨立作者及視聽新聞網站簽署類似的協(xié)議,“我們希望未來幾周簽署多個協(xié)議,以便給三分之二的法國媒體提供報酬”。

  版權之爭由來已久

  事實上,谷歌與新聞機構之間的版權斗爭由來已久,二者在“鄰接權”付費問題上一直存有爭議。

  谷歌不想為搜索結果頁面上包含的摘要和縮略圖向出版商支付報酬,理由是這會為出版商帶來巨大的流量,這些流量足以抵消相應的費用。而對于出版商來說,他們認為谷歌本身憑借搜索結果頁面成為了內容生產者,這些頁面吸引了用戶的注意力,所以應當為此支付費用。

  2020年4月,法國競爭監(jiān)管機構責成雙方進行協(xié)商談判;同年10月,巴黎上訴法院判定競爭監(jiān)管機構的決議有效,強制要求雙方就此問題談判。

  2021年1月,谷歌與新聞聯盟曾經簽署過一個為期三年的框架協(xié)議,據此谷歌同意向121家法國出版機構總計支付7600萬美元。當年早些時候,谷歌還與法國各大雜志、法新社等進行過多次會談。但消息人士稱,此后谷歌沒有與新聞聯盟成員簽署任何單獨的許可協(xié)議,談判實際上已凍結。

  這一舉動引發(fā)法國多家新聞機構對谷歌的指責。法國競爭監(jiān)管機構調查人員指控谷歌不遵守該機構命令,未能按照要求與當地媒體就版權問題進行談判。據報道,該機構此前曾要求谷歌在三個月內要與任何提出要求的新聞出版商進行談判。

  2021年7月,法國競爭監(jiān)管機構作出決定,判罰谷歌公司5億歐元,這一決定也導致2021年1月達成的協(xié)議無效。

  法國競爭監(jiān)管機構主席表示,5億歐元的罰款不僅是為了懲罰谷歌的嚴重違規(guī)行為,也是在處罰谷歌對監(jiān)管命令的漠視。法國總統(tǒng)馬克龍就此評價說:“法國競爭監(jiān)管機構對谷歌處以5億歐元的罰款,是一個偉大的勝利,但(讓谷歌為新聞作品付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此次新聞聯盟與谷歌達成的“鄰接權”協(xié)議無疑讓法國在與網絡巨頭的新聞付費博弈中邁出了一大步。

  全球多國積極跟進

  實際上,網絡巨頭是否應對新聞內容支付報酬的問題已經在全球范圍內被提出,多個國家和地區(qū)通過立法的方式,積極探索并完善互聯網時代的知識產權保護。

  2021年2月17日,澳大利亞眾議院表決通過了《新聞媒體和互聯網平臺強制議價法案》。這一法案由澳大利亞財政部牽頭擬定,目的是在互聯網經濟中進行利潤再分配,令起到新聞分發(fā)中介作用的臉書、谷歌等網絡巨頭不得不向新聞機構付費。澳大利亞財政部長弗萊登伯格曾表示法案“將保障新聞媒體就其產生的內容得到公平的經濟酬勞,從而維護澳大利亞服務于公眾利益的新聞主義!

  在澳大利亞開始立法,要求網絡巨頭為刊登本國媒體內容付費之后,加拿大也明確表示,會要求臉書為轉載加拿大新聞媒體的內容付費。加拿大文化和遺產部長史蒂芬·吉爾伯特表示,他將負責起草相關立法,爭取在未來幾個月內公布。

  在歐洲范圍內,歐盟2019年通過《數字化單一市場版權指令》,賦予新聞出版機構“與著作權相關的鄰接權”。2020年12月15日,歐盟委員會又公布了《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草案。

  分析人士認為,過去谷歌抗拒全球多國要求其為新聞作品付費的呼聲,但是現在多個國家組成了“統(tǒng)一戰(zhàn)線”,這使得谷歌難以抵抗。此次谷歌向法國的新聞媒體作出讓步,達成了“鄰接權”協(xié)議,將增添其他國家的新聞媒體與谷歌博弈的勝算。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