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金昌波 通訊員羅鳳靈 馬康
“根據(jù)陳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海南二中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陳某犯濫伐林木罪,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000元!5月11日上午,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吳育森敲響法槌,在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霸王嶺環(huán)境資源巡回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濫伐林木案。
昌江男子陳某因環(huán)剝樹皮鉆孔注藥毒死林木,被公訴機關以濫伐林木罪提起公訴并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并逐一舉證。海南二中院合議庭根據(jù)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依照法定程序引導公訴機關、被告人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耐心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陳述。陳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不持異議,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合議庭根據(jù)庭審查明的事實進行休庭合議。
經審理查明,2021年8月,陳某為占用林地種植政府發(fā)放的益智苗、草寇苗,在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管理局霸王嶺分局洪水管護站附近林地,將林木鉆孔或者環(huán)剝樹皮后注入農藥“草甘膦”,導致林木枯死。經鑒定,被毀林木地類為喬木林(地),森林類別為II級公益林(地),林地保護等級為II級,林木種類為天然闊葉樹,主要為白錐、五椏果等,共31株,均不屬于國家或海南省重點保護植物,總蓄積量11.9402立方米。經認定,被毀壞的31株雜木認定價格為4179元。
2021年12月23日,陳某主動到海南省公安廳森林公安局霸王嶺林區(qū)分局投案。2022年2月10日,陳某與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管理局霸王嶺分局達成生態(tài)修復協(xié)議,將在規(guī)劃的7畝林地進行造林修復。2022年2月16日,陳某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海南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違反森林法的規(guī)定,未經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fā)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以環(huán)剝樹皮、鉆孔注射農藥等方式破壞林木且數(shù)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濫伐林木罪。鑒于陳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認罪認罰,真誠悔罪,依法可從輕處罰,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對陳某可以宣告緩刑。
宣判后,陳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原標題: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霸王嶺環(huán)境資源巡回法庭宣判一起濫伐林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