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省外來(返)?谌藛T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據疫情形勢研判,在原省外來(返)?谌藛T管理措施的基礎上,市指揮部即日起對部分人員管理措施進行調整。調整后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01
對7日內有高風險或參照高風險管控區(qū)(湖南邵陽、山西大同、山西運城、甘肅、新疆、內蒙古、西藏、寧夏等)旅居史的來(返)?谌藛T,在抵達?跈C場、碼頭等關口實施落地檢,并落實7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管理期限自離開重點涉疫區(qū)之日開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補齊。
02
對7日內有山西臨汾、四川廣元、湖北襄陽、陜西漢中、浙江寧波、廣東佛山、廣東東莞、廣東廣州、廣東深圳、山西太原、云南德宏、云南西雙版納、四川南充、陜西西安、湖北武漢、河南鄭州、重慶等地區(qū)旅居史的來(返)?谌藛T,在抵達?陉P口實施落地檢,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方可放行。抵海口后應第一時間向社區(qū)(村委會)、單位或所住宿賓館報備,落實3天嚴格居家(酒店)健康監(jiān)測,期間實施3天3檢(不包括落地檢)。完成居家健康監(jiān)測后進行自我健康監(jiān)測至抵海口滿7天,建議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谑谐B(tài)化核酸檢測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檢測,自我健康監(jiān)測期間不聚集、不去人員密集的場所。
03
上述涉疫地區(qū)名單根據疫情形勢動態(tài)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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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