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海南新聞12月5日電 海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日前發(fā)布了《關于調整電動汽車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擬對海南省電動汽車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進行優(yōu)化調整,區(qū)分迎峰度夏與非迎峰度夏兩個階段,保持峰平谷各8個小時和電價標準不變,只對峰平谷時段劃分進行調整,發(fā)揮電價政策調節(jié)和導向作用,引導電動汽車用戶安全合理用電,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
根據(jù)征求意見稿,居民生活用電、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用電、工商業(yè)用電類別的各時段價格計算方式保持不變,只對峰平谷時段劃分進行調整。根據(jù)每年電網(wǎng)運行負荷曲線特性分為迎峰度夏和非迎峰度夏兩個階段:
迎峰度夏階段為4月至9月,調整后峰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16:00-24:00;平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0:00-02:00、10:00-16:00;谷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2:00-10:00。
非迎峰度夏階段為10月至次年3月,峰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16:00-24:00;平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8:00-16:00;谷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0:00-08:00。
?谑兰o大橋下新能源汽車正在充電(資料圖)胡彬攝
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的各時段價格計算方式保持不變,只對峰平谷時段劃分進行調整。根據(jù)每年電網(wǎng)運行負荷曲線特性分為迎峰度夏和非迎峰度夏兩個階段:
迎峰度夏階段為4月至9月,峰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16:00-24:00;平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8:00-16:00;谷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0:00-08:00。
非迎峰度夏階段為10月至次年3月,調整后峰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16:00-24:00;平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6:00-12:00、14:00-16:00;谷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0:00-06:00、12:00-14:00。
調整后的電動汽車峰谷電價政策從2024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據(jù)悉,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截至2023年12月15日,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如有提出意見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電子郵箱:jgc_fgw@hainan.gov.cn;郵寄地址:?谑袊d大道9號省政府辦公大樓702-1,郵編:5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