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普悠瑪”列車事故致18人死亡,司機被判4年6個月,2官員則無罪,網友:太扯!
【環(huán)球網報道】造成200多人傷亡的臺鐵“普悠瑪”列車事故,今天判了。
2018年發(fā)生的那次出軌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5人受傷,震驚島內。宜蘭地檢署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司機員尤振仲等3人,經法院審理,今天(18日)宣判,司機員尤振仲判處4年6月徒刑,時任臺鐵局前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與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均判無罪。對此,有島內網友質疑,太夸張了,又是找司機背鍋,還有網友直斥,太扯!
據報道,臺鐵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3年前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翻覆,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司機員尤振仲按業(yè)務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個月監(jiān)禁。
報道稱,同案中時任臺鐵局綜合調度所副處長柳燦煌與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則被判無罪。
根據檢方起訴書,“普悠瑪”列車的為防止司機超速行駛列車,特別設置了防止超速的遠程監(jiān)視系統(tǒng)(ATP)未啟動,因此無法適時進行調度并防止司機員肆意操作ATP;司機員尤振仲疏未遵守行車規(guī)范,超速駕駛致生危害行車安全,指控其擅自關閉ATP,并且關閉后未通報、也未重啟ATP,并將電門(油門)推至時速140至142公里超速駕駛。
報道提到,事故發(fā)生前7秒,尤振仲在失去ATP自動強制減速及煞車防護的狀態(tài)下,以遠高于該處標志速限75公里的141至142公里超速行駛。
報道還提到,臺鐵“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不只震驚島內,也引發(fā)島內政壇的動蕩,時任“交通部長”吳宏謀因此下臺;接任部長的林佳龍,在今年4月因花蓮“太魯閣號”出軌事件請辭。
對于臺法院對司機員尤振仲判4年6個月而2官員卻無罪,不少島內網友表示質疑,有網友表示,“太夸張了又是找司機員背鍋!”還有網友直呼,“太扯!”↓
不少網友都對該判決表示質疑,“又是基層背責任”“果然,第一線背鍋,高層完美無罪”“真的推給司機”!
有網友直言,“為什么一個政策管理措施疏失!要推給一個什么都不能決定的司機!這臺灣真的都不找真理。臺灣人民真的要自求多福了!”↓
另有網友表示, “關司機什么事?這就是臺灣的司法公正,笑死全世界”!
更有網友諷刺:千錯萬錯都是司機的錯,高官都輕輕抬起,輕輕放下
民進黨當局真的是“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