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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邁檢察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2021年11月05日 11:47 來源:海南日報

  海南日報金江11月4日電(記者高懿)11月3日上午,澄邁縣人民檢察院召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新聞發(fā)布會,向社會公眾通報了近年來該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開展的情況及取得成效。發(fā)布會上,澄邁縣人民檢察院有關(guān)負責人從辦案基本情況、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及下一步工作計劃等方面通報了2018年以來該院認罪認罰從寬工作開展情況。

  據(jù)介紹,2018年10月26日以來,澄邁縣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案件649件841人,占同期審結(jié)案件數(shù)的73%。其中,2020年,澄邁縣人民檢察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整體適用率為84.29%,相較2019年同比增長了81.93%。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澄邁縣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案件286件356人,占同期審結(jié)案件數(shù)的89.94%,提出量刑建議291人,其中對23人提出幅度型量刑建議,對268人提出確定型量刑建議,確定型量刑建議提出率為92.10%,法院采納確定型量刑建議261人,確定型量刑建議采納率為97.39%,是全省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五項考核指標均達到高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海南省人民檢察院要求的5個檢察院之一,實現(xiàn)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高質(zhì)量適用及規(guī)范化運行。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