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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外國人工作許可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征求意見
2021年11月25日 08:46 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據(jù)海南日報客戶端丨記者梁振君 通訊員李京赟

  海南省人社廳11月24日披露,《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征求意見稿)》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今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30日。

  據(jù)透露,《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統(tǒng)一列出行業(yè)、崗位等外國人工作許可準入方面的特別管理措施,適用于海南自由貿易港!敦撁媲鍐巍分獾膷徫、人員按照境內外待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

  《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淘汰類項目所涉及的工作崗位禁止準入。《海南省產業(yè)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19年版)》中的禁止類或限制類產業(yè)所涉及的工作崗位禁止或限制準入。

  實施配額管理的崗位,根據(jù)海南自由貿易港就業(yè)市場供求變化進行調整,綜合運用計點積分制、工作指導目錄、勞動力市場測試等,實行限制準入,總量控制。

  《負面清單》根據(jù)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境外人員開放職業(yè)資格考試目錄清單和認可境外職業(yè)資格目錄清單調整情況進行更新。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的人員不受此限制。

  未列出的涉及國家安全、公共秩序、人類遺傳資源等有關明確禁止或限制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按現(xiàn)行規(guī)定執(zhí)行。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透露,本辦法適用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本辦法所稱外國人是指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外國人工作是指沒有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依法從事社會勞動并獲取報酬的行為。

  到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外國人應具備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有確定的聘用單位、持有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等基本條件。

  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外國人工作許可實行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由省政府公布,實施動態(tài)調整,主動適應海南自由貿易港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

  負面清單包括禁止準入類和限制準入類。禁止準入類是指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務院決定等有關規(guī)定,明確不符合來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條件的外國人和不允許外國人從事的工作崗位。限制準入類是指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和省政府規(guī)章等有關規(guī)定,明確需要行政審批后方可允許外國人來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和從事的工作崗位。

  對禁止準入類清單范圍內的工作許可申請,不予準入;對限制準入類清單范圍內的工作許可申請,滿足相關特別管理措施的,給予準入;對負面清單外的工作許可申請,在用人單位正常合法經(jīng)營、外國人符合來華工作基本條件且聘用意向真實的情況下,給予準入。

  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fā)送至:rstgzc@hainan.gov.cn。也可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海南省?谑袊d大道9號省政府3樓351人社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處。

編輯:葉霖嘉